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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小技巧之——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只要书写的离婚起诉状符合上述要求,法院便会立案受理。至于离婚起诉状的好坏,能否实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法院立案庭不会对这些进行审查,因为立案庭对案件材料的审查仅为形式审查,并不涉及案件的实体性内容。

那么,如何写离婚起诉状?写离婚起诉状是越详细要好吗?要不要详细讲述整个婚姻的过程,细细列举对方的种种不是?

有的当事人写离婚起诉状,为把问题说清楚,让法官看明白,总喜欢洋洋洒洒尽万言,又是讲述曲折的感情破裂事实,又是大肆渲染对方的不是,可是这样写的离婚起诉状好吗?其实,这种离婚起诉状在没有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中较为常见。当事人很容易把离婚起诉状写成感情宣泄型的。其原因在于夫妻之所以闹到离婚这一步,双方矛盾的积累可谓罄竹难书。鉴于起诉离婚时法院需要查明感情破裂才会判离,加上证明对方有过错对财产分割有益,所以原告会在起诉状上大书特书对方的不是。作者见过最长的离婚起诉状洋洋洒洒上万字,好似一篇婚姻家庭的调研报告。

法官最不爱看这样宣泄感情的离婚起诉状。原因在于:

其一,法官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倾听他人的感情宣泄。这就像讲故事,几年、几十年的夫妻纠纷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即便是在开庭审理法官也不会按照当事人这样的思路去审理案件,否则庭审就没有尽头。

其二,这样的离婚起诉状写了那么多的字,一般都一无是处,因为没有证据。因此,法官绝对不会在这样的诉状上浪费太多的时间。

杨欣律师认为:写离婚起诉状应当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简明扼要把重要事实书写清楚即可,切勿在离婚起诉状大量宣泄感情,否则言多必失。如果有对自己不利的事实也写上了,将来反悔都难,可能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在证据学上叫自认。写离婚起诉状是为到法院立案用的,是给对方当事人看的,对于法官查明案件事实来说根本不重要。因为,在法院开庭时还可以随便补充事实,如果在离婚起诉状中都把事实说清楚了,那就给对方充足的准备时间,对自己岂非不利?

给你个离婚起诉状范本:

离婚民事起诉状范本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抚养。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年 月 日

附:1、本状副本一份;

2、证据材料X份。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写起诉状时对纸张有什么要求?

因为对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审理结束之后,法院都要统一归档。为了归档方便,法院对当事人起诉离婚时写起诉状的纸张及墨水笔迹有特殊的要求。

法院一般都要求离婚起诉状的纸张大小为A4(210*297毫米),必须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或打印。原告在起诉离婚离婚立案之时,如果提供的起诉状或证据材料复印件不是上述纸张要求,一般都会要求重新制作。

起诉离婚时,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但复印时也需要注意纸张大小为A4(210*297毫米),不要提供其他类型的纸张。

二、离婚起诉状中诉讼请求怎么写?

当事人在起诉离婚时,离婚起诉状中诉讼请求怎么写?诉讼请求是离婚起诉状中最关键的部分,体现了起诉人的诉讼目的,确定了法院审理案件的范围和方向。为此,当事人在起草离婚起诉状时对诉讼请求的确定应考虑周详。

1、离婚起诉状中诉讼请求不当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根据“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法院审理案件必须在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换言之,就是如果原告没有起诉离婚,法院就绝不能擅自作出离婚判决,不能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如果原告没有起诉离婚损害赔偿,法院就不能判决赔偿;如果原告起诉要求离婚过错赔偿5万,法院就绝不能支持10万……由此可见,法院的判决是直接针对原告离婚起诉状中诉讼请求进行的回应,要么支持,要么不支持,要么部分支持部分不支持。如果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不当,将直接损害原告自身利益,甚至驳回起诉。

2、离婚起诉状中诉讼请求一般包括哪些请求

杨欣律师将结合多年的离婚诉讼经验,总结了一般离婚案件诉讼请求的范围,其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夫妻双方婚后有子女,应要求确定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及未直接抚养小孩一方的抚养费、探望权等相关问题;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

是否要求离婚过错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

是否要求配偶在离婚时给予经济困难帮助。

上述诉讼请求在离婚案件中较为常见,并不排除在离婚诉讼案件中提出其他个别性的诉讼请求,恳请法院在判决夫妻离婚的同时一并解决。当然这些个别性的诉讼请求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法院判决的一般原则是,只要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予执行的,同时有足够的事实、证据支撑,那么法院一般也会支持。

3、确定离婚起诉状诉讼请求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诉讼请求的范围必须拥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属于法院依照法律可以予以支持的事项,否则法院很难支持。如原告不起诉离婚,仅起诉要求分居,针对这样的请求因没有法律依据,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再如当事人要求离婚过错赔偿50万,这样的赔偿数额明显过高,如果法院不予支持将无辜多支付很多诉讼费。

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根据有证据证明的事实确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当事人起诉时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归根结蒂要落实在证据的有效性上。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相关事实,那么诉讼请求就无法得到支持,反而还有承担多付诉讼费的风险。因此,合理确定诉讼请求的范围,是避免风险赢得诉讼的关键。

三、怎么写离婚起诉状事实与理由?

当事人因夫妻感情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必须提交书面离婚起诉状。然而,在起草离婚起诉状时,怎么写离婚起诉状事实与理由?

一般而言,离婚纠纷案件所涉及的事实可以简单划分为两类:从利害关系的角度上可以分为有利的事实与不利的事实;从证据学的角度上可以分为有证据证明的事实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

夫妻之间从结婚的甜蜜到离婚时的感情破裂,期间发生的所有事实都可以姑且认定为客观事实,但这些事实对于要起诉离婚的原告来讲,有的是有利的,有的是不利的。换言之,对原告有利的事实自然对被告不利,对原告不利的事实自然对被告有利。那么,原告在书写离婚起诉状时应当如何起草事实与理由才能对自己有利呢?

下面,杨欣律师将结合多年的离婚诉讼经验,就离婚起诉状中起草事实与理由时应当注意的问题,简单作一分析:

1、写离婚起诉状时应筛选出对原告有利的事实,避免自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首先应当筛选出对自己有利的事实,避免自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当事人庭审时如果自认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将直接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进而可能导致已方败诉的风险。参加过庭审的人都知道,法庭上不容讲错一句话。庭审前,原告绝对应明白哪些话该讲,哪些话不该讲,该讲的话必须要讲出来,不该讲的话千万不能讲。

所谓对原告有利的事实一般包括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被告对婚姻存有过错的事实、自己可以多分财产的事实等等,只要有助于原告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那么该事实都是对原告有利的事实。

2、写离婚起诉状时应把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作为支撑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

离婚起诉状中事实与理由的作用不仅是描述夫妻双方整个纠纷的过程,更重要的是事实与理由是实现原告诉讼目的的有效支撑,是法院据以判决是否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依据。为此,原告在书写离婚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时,应当写明能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事实与理由,而把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作为衡量自己能否胜诉的内心依据。

杨欣律师认为,离婚起诉状中的事实与理由,应当尽量简洁,能满足原告立案的需要即可,防止言多必失。

四、起草离婚起诉状应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起草离婚起诉状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便会立案受理。然而,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起诉离婚要想实现自己的诉讼目标,离婚起诉状的写法仅仅满足立案的需要远远是不够的,那么起草离婚起诉状应注意哪些问题?

至于离婚起诉状的好坏,能否实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法院立案庭不会对这些进行审查,因为立案庭对案件材料的审查仅为形式审查,并不涉及案件的实体性内容。况且,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也不应对诉讼双方任何一方有所偏袒。在实践中,当事人书写的离婚诉状一般有三种类型:一感情宣泄型;二模板通用型;三呆板理智型。杨欣律师将结合这三种类型的离婚起诉状,谈谈离婚起诉状书写应当注意的问题及如何防止进入误区。

1、感情宣泄型离婚起诉状

【特征】:感情宣泄型离婚起诉状比较常见,没有法律基础的当事人起诉离婚一般都会书写这样的离婚起诉状。其原因在于,夫妻之所以闹到离婚这一步,矛盾的积累可谓罄竹难书。鉴于起诉离婚时法院需要查明感情破裂才会判离,加上证明对方有过错对财产分割有益,所以原告会在起诉状上大书特书对方的不是,杨欣律师见过最长的诉状洋洋洒洒上万字。

【缺点】:法官最不爱看这样的离婚起诉状。

其一,法官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倾听他人的感情宣泄。这就像讲故事,几年、几十年的夫妻纠纷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即便是在开庭审理法官也不会按照当事人这样的思路去审理案件,否则庭审就没有尽头。

其二,这样的离婚起诉状写了那么多的字,一般都一无是处,因为没有证据。因此,法官绝对不会在这样的离婚起诉状上浪费太多的时间。

2、模板通用型离婚起诉状

【特征】:当事人要起诉离婚,可不知道离婚起诉状该怎么写,所以就在网络上或法院找到离婚起诉状的范本,比照着抄一下。

【缺点】:这样的离婚起诉状写了和没写一样。

因为模板是所有离婚案件通用的,所以法官不用看就知道写了什么。写这样的离婚起诉状是懒人的做法,要知道每一个离婚案件都是不同的,如果你在离婚诉讼时采用了模板通用型诉状,就等于自动放弃了自身案件的差异。有时这样的放弃会给自己造成巨大的损失,因为法官对模板通用型离婚起诉状早已麻木了。

3、呆板理智型离婚起诉状

【特征】:律师写的离婚起诉状一般都比较呆板,因为法律本身就是冷冰冰的条文。这样的离婚起诉状一般都不会有多余的话,每一句话都紧紧围绕法律和诉讼目的。即便是对过错事实的描写,一般也都一笔代过,不会浓墨重彩大肆宣扬。这样的离婚起诉状语言平实,给一般人看了也不会留意其中的任何一句话,其实离婚起诉状可能暗含杀机。

【好处】:言多比失,离婚起诉状是为立案使用的,但离婚起诉状必须支撑诉讼请求,必要时可以发挥离婚起诉状威慑的作用。

因此,只要能立案,把重中之重的诉讼请求及重点事实交代一下即可,完全没有必要多说一句话。话说多了,就可能留下把柄,就有可能让对方看穿你诉讼的策略和意图,这对诉讼是非常不利的。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起诉状中把自己的观点表述的太清楚,那就等于告诉对方你进攻的方向,同时也给了对方准备时间,这就像一场战争,我明敌暗,对方知道我方观点,而我方不知道对方的,这就难免在诉讼时陷入被动。因此,有经验的离婚律师从来不会告诉对方我方的真实意图。诉状呆板没有关系,只要在开庭审理时演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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