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如何撰写惠州劳动人事纠纷仲裁申请?
答:劳动人事纠纷申请人应当撰写仲裁申请书,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原籍、现场地址、联系电话、用人单位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位、地址、联系电话)、具体仲裁请求、金额、事实和理由。除提交原件外,申请书还应根据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人为劳动者的,仲裁申请书由申请人本人签字(代理人注明);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由用人单位盖章。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写规范
(一)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工人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地址、通讯地址(文件送达地址)、联系电话等。
2、用人单位信息:姓名、住所(注册或注册地址)、通讯地址(主要办公场所地址,即文件交付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位;
三、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4.证人姓名和住所(身份证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与请求事项相关的证据和证据来源。
(二)具体明确请求事项,列出请求时限和金额;完整如实地填写申请。
(三)事实和理由简明扼要,一般应包括劳动(聘用)关系起始时间、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时间、发生争议的事实、与请求相关的理由及相应证据等。
(四)劳动人事纠纷仲裁申请必须用钢笔或水笔填写,或按格式提供打印文本。
(5)仲裁申请人为劳动者的,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