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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员工作感想、建议书怎么写?工作感想、建议书范文

质量监督工程师。质量监督员工作感想、建议书怎么写?工作感想、建议书范文

 

单位(岗位)工作感想、建议书怎么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作为单位的一员必要要具有主人翁的意识,在工作中当有机会发表对单位或者具体工作

的看法时,一定要多提建设性的意见。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单位面向员工征求意见,大家要

如何通过书面写作的方式表达自己对工作的看法呢?这里一定要了解工作感想和意见书的

写作。

 

1、工作感想

工作感想即自己对待单位工作或者自己接触到的某项工作的看法,包括了正面的肯定,

也含有方面批评的内容。要写好工作感想重点在于内容,需要注意之处在于:第一、感谢真

实。自己对于工作确实有所感悟,那么可以有感而言,千万不要为了谈感想而去生搬硬套,

一来容易误导领导,二来这也是对工作的不尊重。第二、感想中肯。每个人的价值观和事业

观不一样,对待同样一项工作可能会存在不同的看法。这些都是促进单位发展宝贵的意见。

因此在表达工作感想时要中肯,敢于说出自己的看法,不人云亦云,而是坚持己见。第三、

感想要精炼。就像开头所说的,写好工作感谢重点在于内容,而不在于形式和文笔的好坏,

同时,洋洋洒洒的写作也容易让人忽视重点,建议写感谢之前做好提炼,提纲挈领的写,重

点更加突出,效果更好。

 

2、建议书

建议书同样也是反映自己对某些工作的看法,但是形式上较工作感想要正式一些,并且不能

仅仅是提感想、设想,而要写出建议改进工作的举措。常规的建议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议的主题。需要在建议书中开门见山的提出主题,可以在标题或者开头语当中,直接

概括所提建议的核心内容,直抒胸臆,不要说了一大段,大家还不清楚你提出的是关于什么

方面的意见。

 

二是建议的具体内容。条目式罗列建议的内容,让大家一眼就看明白,提的是什么建议,有

哪些内容,如何实施,并且预计达到什么效果。这里之所以强调建议书中的建议要写到预期

效果,是因为提出工作建议必然要具有可行性,不具备实际可性性的建议,既不能被通过,

也无法体现自身的工作能力。在例证可行性时,最好用些例子,比如就某一件事而言,现在

的操作模式是如何的,经过你的意见改善后将会呈现何种面貌。

 

工作感想和建议书都是对具体的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既有对工作现状的评价,也有对工作

建议,或者对实施建议以后的预期。简言之,提意见重在内容,不在于形式的包装和渲染。

但是这不代表在写作上毫无技巧可言,实际上,要提好建议,让其他人认同并接受,也需要

下文字功夫,要在文字的表达上言之有物,重点突出,情真意切,有理有据等等,这些都是

工作感想和建议书在写作时所需要注意的。

 

当然,如果你平时工作较忙,时间有限,对工作感想和工作建议书这类稿子在写作上不是很

熟练,那么都可以联系我们,我们的写作老师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帮你快捷而高效的

解决会议纪要的写作问题。

 

 

 

 

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支持问题研究

摘要:涉海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带动就业强,活力最充足,对于辽宁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从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支持现状看,普惠金融体系初步形成,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融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包括涉海普惠金融的风险大、抵押担保的缺失、海洋经济发展的资金支持依然不足。为此,从第一还款来源、拓展抵押物、供应链金融、政金企合作、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涉海中小企业 普惠金融 支持

辽宁是东北地区唯一的沿海省份,发展海洋经济的潜力和带动作用很大。随着海洋强国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落实,辽宁海洋经济的规模和地位不断提高。其中,中小企业在发展辽宁海洋经济过程中功不可没,在市场主体培育、税收、创新,特别是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辽宁涉海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比较突出。普惠金融旨在体现一种服务于全社会所有主体的理念,但金融资源对涉海中小企业的排斥比较严重,包括地理排斥、条件排斥、评估排斥、价格排斥、市场营销排斥、自我排斥等方面[1]。一方面,同普通中小企业一样,涉海中小企业多处于产业低端,市场竞争力弱,财务信息透明度差,难以被金融机构青睐甚至认可。另一方面,涉海中小企业的资产带有明显的海洋特征,风险大,而且对习惯于陆地金融的传统金融机构来说是新生事物,还没有成熟的风险识别和管控模式,对于涉海融资不敢轻易涉足。例如,即使在经济发达的广东省沿海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对海洋经济还没有发挥有效的促进作用[2]。

为此,本文从普惠金融出发,立足于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资产特点和运营规律,寻求支持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之道,从而实现涉海中小企业都能以可承受成本获得资金,促进平等享有金融机会,以金融服务的便利化促进辽宁海洋经济更好的发展。

一、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支持现状

近年来,辽宁省“转身向海”的进程加快,重视发展海洋经济,通过汇聚政府、银行和社会力量,在涉海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支持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普惠金融体系初步形成

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全面发力,共同构筑起促进辽宁海洋经济发展的普惠金融体系。政策性金融坚决贯彻国家扶持海洋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不以盈利为经营目标,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商业性金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事业部,发挥资金投放的主力军作用。合作性金融坚守支农支小的经营定位,不断突破支持海洋中小微企业的难点,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在支持海洋经济中做大做强。

(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

遼宁省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不断完善对海洋经济的各项金融服务政策。《辽宁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着力为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重点对象提供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适度降低成本,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推动政银合作,落实合作协议,把海洋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和金融部门的资金优势结合起来。2019年,辽宁省借助召开“金融助振兴—辽宁行动”契机,推动省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集团等7家大型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持续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的资金支持。瞄准突破涉海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加强政银企合作,把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资源、信息优势与金融部门的资金优势更好结合起来。2017年3月,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与上海浦发银行沈阳分行就海洋渔业产业金融支持政策进行对接,初步达成了金融支持海洋与渔业发展意向。2017年11月,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与辽宁省农业发展银行签署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解决涉海、涉渔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农发行专门增设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贷款品种,进一步加大对海洋经济的支持力度。

(三)融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高

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规模庞大的中小企业面临着更加紧迫的资金需求问题。首先,随着各项法制的不断健全,涉海金融的抵质押物范围更加宽广。《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物权法》的先后颁布实施,让海域使用权的物权更加清晰,海域使用权的金融属性彰显出来。2007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分行发挥自身优势,在东港市试点开办了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有力带动了当地海水养殖产业发展。其次,创新普惠金融模式,海洋中小企业贷款门槛不断降低。在普惠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下,充分产业链条中核心企业的优势,减少不合理的抵押担保,信贷可获得性增强,而且减免了各项不合理收费,促进了辽宁海洋经济的发展。2005年大连獐子岛渔业公司开始探索实施了“政府+银行+科研机构+公司+农户”的“五合一”合作模式,发挥核心企业的带动作用,使政府的政策、银行的资金、科研机构的技术、公司的经营品牌和农户的劳动力形成发展共同体,既促进了渔民便利融资,又有利于渔民增收和渔业经济发展。

二、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支持问题

尽管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服务有了较大进展,但由于涉海金融属于新生的业务领域,加之涉海金融的风险大、抵押担保不足,涉海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依然不够充分。

(一)涉海普惠金融的风险大

海洋经济风险比较大。在向海洋进军的过程中,辽宁的海洋产业,例如海洋渔业、海洋装备制造、船舶制造、海洋运输、滨海旅游等都获得了长足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涉海生产经营缺乏陆地产业的安全保障,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海洋金融服务于海洋经济,海洋经济风险必然向海洋金融传递。首先,涉海经济金融面临较高的自然风险。而且在海洋养殖领域,保险公司普遍因养殖风险高、收益小而不愿意承保[3]。这样就使得金融机构承担了较高风险。例如,截至2019年5月末,中国银行为凌海市新海洋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贷款1800万元,抵押物为海域使用权,已形成不良贷款,相关金融机构对于新增涉海贷款比较谨慎。其次,涉海金融的市场风险大。海洋经济决定海洋金融。辽宁海洋渔业、装备制造、海洋运输等产业发达,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比较紧密,很容易受到国外经济周期和价格变动的影响。还有,海洋产业多为涉外经营,相对于一般陆地经济,要面临更多的汇率风险[4]。这些都加剧了涉海金融的市场风险。

(二)抵押担保的缺失

海洋金融在服务于海洋经济的过程中,面对巨大的风险考验。为了克服和管控风险,金融机构普遍建立了完善的房地产抵押担保体系,由于房地产的价格比较稳定,尤其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伴随着房地产价格的不断增值,所以这套风险管理模式是比较成功的。但涉海中小企业拥有的房地产较少,轻资产特征明显,而且资产的海洋属性明显。例如,海域使用权、海上构筑物、渔船等,与陆地上的房地产区别较大。现行较为成熟的陆地金融制度体系和产品创新手段无法与海洋经济融合[4]。涉海资产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属于新生事物,缺乏充足的知识储备和经验积累,对待以涉海资产为抵押担保的融资自然也就比较谨慎。而且海洋经济产业可用于贷款抵押的机器设备多属专用设备,其抵押率相对较低,大多仅在25%-60%[4] 。所以,涉海资产作为融资抵押担保物的被认可率低甚至不被认可,进一步加剧了涉海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涉海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依然不充分

海洋产业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5],但相对应的资金供给并不充足,尤其是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比较突出。一方面,涉海中小企业的经营能力弱,抵御风险的能力差,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生命周期短暂,金融机构向这部分企业提供资金就会冒着很大风险。即使对于海洋高技术产业来说,由于高风险、高投入以及回收周期长的特点,与银行信贷追求稳定收益的目标存在矛盾,致使金融机构对其望而却步[6]。另一方面,涉海中小企业多耕耘在传统行业,管理水平较低,个体户或者家族经营较多,财务信息不够透明,金融机构难以获取涉海中小企业的真实信用状况,也就难以提供融资服务。我国大部分地区水产品加工项目90%以上都是自筹资金,一些前景较好的加工项目也只能依靠企业自身发展积累资金[6]。从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融资状况来看,亦是如此。辽宁沿海经济带各文化产业园的中小文化企业,因贷款风险过高,贷款抵押物不足等原因而被贷款银行拒之门外[7]。显然,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服务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对策建议

针对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服务不足问题,需要扬长避短、扬长补短、扬长克短,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落实第一还款来源

金融机构要实地调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包括产品、技术、管理、市场、海域资源、股东等,掌握生产经营信息。查阅会计账簿,审核贷款项目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通过完善的财务信息加强资金管理,掌握贷款项目的现金流状况,健全风险管理机制,确保还款资金的稳定和可靠。

(二)拓展涉海普惠金融的抵押物

《辽宁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的产权性质和业务特点,创新灵活抵押的担保方式。涉海中小企业资产质量不高,例如个体工商户的房产价值不高,而且经营用房和生产用房不容易区分,考虑到小企业主的生计,这部分房产抵押融资的可能性较低。而且涉海中小企业的资产很多与海洋相关,例如海域使用权、海上构筑物、渔船等,要加快建立产权登记平台,完善涉海资产流转交易市场,健全风险补偿体系,不断积累这些涉海资产抵押的融资经验,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抵押融资模式,促进涉海中小企业的加快发展。

(三)大力發展涉海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充分挖掘嵌入到产业链中的核心企业的信用优势,引领和带动涉海中小企业的融资便利。在从涉海原材料、研究开发、加工制造到市场销售的整个产业链条中,大中小企业密切配合,中小企业发挥劳动力丰富的优势,专注产业链条中技术工艺相对简单、附加值较低的部分。少数大企业则拥有技术、资金、管理、品牌优势。虽然大企业的数量较少,但在整个产业链条中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这些大企业处于整个产业链的核心。因此,涉海大企业是金融机构的“座上宾”,能够以优惠条件获得资金支持。又由于涉海大企业在产业链中处于支配地位,涉海大企业所获得的信用就会通过预付款、应收账款融资、为中小企业担保等进入上下游的配套中小企业。因此,涉海供应链金融等于抓住了核心大企业这个“牛鼻子”,牵一发而动全身,激活了整个产业链,为产业链上的众多中小企业输入了宝贵的资金“血液”。

(四)构建政金企融资性合作平台

涉海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让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和平等互利原则,促进资金供需双方的共赢。但由于涉海中小企业的市场经营能力较弱,在融资市场尚处于不利地位,如果坚持把金融资源的配置权完全交给市场,那么就会出现市场失灵。目前辽宁涉海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是绕不开的事实。为此,要适度强化政府的干预和支持,变“市场失灵”为“市场有效”。一方面,要政府搭台,资金供需双方唱戏。政府不仅肩负着推动发展涉海中小企业的重任,而且作为经济社会事务的综合管理者,在提供管理服务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大数据”,能够精确刻画具体中小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脸谱”,所以能够实现融资双方的精准对接,而不是随意“拉郎配”。另一方面,要实现政府内部信息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政府各部门积淀了海量的涉海中小企业信息,一旦充分利用起来,实现金融机构与涉海中小企业的信息对称,那么就等于能够精准对涉海中小企业的普惠金融风险进行识别和防控,对于涉海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也就可以顺利进行。例如,近年来兴起的“云税贷”“税融通”,就是因为税务部门在征税过程中收集了涉海中小企业的充分信息,通过税务与金融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税银互动,能够满足金融机构对借款人的信息采集要求,让金融机构为涉海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相适应的金融服务。

(五)建立融资风险补偿基金

要加快建立涉海普惠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补偿基金。涉海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较大,因此金融机构转移和分散风险的需求十分迫切。为此要积极构筑政府、金融机构、担保公司、中小企业多方参与的金融风险共担机制,有效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金融机构贷款风险水平,进而带动涉海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下降。2018年3月26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与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支持渔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立互惠共赢、风险共担的政担合作新模式。另外,由于普惠金融的公共物品属性,所以财政要在涉海普惠金融风险分担中发挥托底作用,财政资金要建立专项资金,对金融机构发放涉海普惠金融所产生的损失,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进行补偿。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对于提供涉海中小企业普惠金融服务业绩突出的金融机构,按照覆盖主体和融资规模给予一定的奖励,促进涉海中小企业的融资便利化,进而带动辽宁海洋经济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郑慧,李雪慧,王春阳.普惠金融与海洋经济共生机理研究[J].中国渔业经济,2015(5):23-29.

[2]徐敏.数字普惠金融对海洋经济增长的影响分析——以广东省为例[J].海洋经济,2019(3):18-24.

[3]张凯政.“一带一路”背景下关于金融支持海洋经济的调查——以日照市为例[J].2017(9):147-148.

[4]杨子强.海洋经济发展与陆地金融体系的融合:建设蓝色经济区的核心[J].金融发展研究,2010(1):3-6.

[5]武靖州.发展海洋经济亟需金融政策支持[J].浙江金融,2013(2):15-19.

[6]鹿丽,刘宁,刘宇.金融支持促进辽宁海洋经济发展的思考[J].发展研究,2014(1):62-65.

[7]田鹏颖,潘多英.辽宁沿海经济带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对策研究[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8):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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