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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程师工作感想、建议书怎么写?工作感想、建议书范文

采购工程师工作感想、建议书怎么写?工作感想、建议书范文

 

单位(岗位)工作感想、建议书怎么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作为单位的一员必要要具有主人翁的意识,在工作中当有机会发表对单位或者具体工作

的看法时,一定要多提建设性的意见。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单位面向员工征求意见,大家要

如何通过书面写作的方式表达自己对工作的看法呢?这里一定要了解工作感想和意见书的

写作。

 

1、工作感想

工作感想即自己对待单位工作或者自己接触到的某项工作的看法,包括了正面的肯定,

也含有方面批评的内容。要写好工作感想重点在于内容,需要注意之处在于:第一、感谢真

实。自己对于工作确实有所感悟,那么可以有感而言,千万不要为了谈感想而去生搬硬套,

一来容易误导领导,二来这也是对工作的不尊重。第二、感想中肯。每个人的价值观和事业

观不一样,对待同样一项工作可能会存在不同的看法。这些都是促进单位发展宝贵的意见。

因此在表达工作感想时要中肯,敢于说出自己的看法,不人云亦云,而是坚持己见。第三、

感想要精炼。就像开头所说的,写好工作感谢重点在于内容,而不在于形式和文笔的好坏,

同时,洋洋洒洒的写作也容易让人忽视重点,建议写感谢之前做好提炼,提纲挈领的写,重

点更加突出,效果更好。

 

2、建议书

建议书同样也是反映自己对某些工作的看法,但是形式上较工作感想要正式一些,并且不能

仅仅是提感想、设想,而要写出建议改进工作的举措。常规的建议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议的主题。需要在建议书中开门见山的提出主题,可以在标题或者开头语当中,直接

概括所提建议的核心内容,直抒胸臆,不要说了一大段,大家还不清楚你提出的是关于什么

方面的意见。

 

二是建议的具体内容。条目式罗列建议的内容,让大家一眼就看明白,提的是什么建议,有

哪些内容,如何实施,并且预计达到什么效果。这里之所以强调建议书中的建议要写到预期

效果,是因为提出工作建议必然要具有可行性,不具备实际可性性的建议,既不能被通过,

也无法体现自身的工作能力。在例证可行性时,最好用些例子,比如就某一件事而言,现在

的操作模式是如何的,经过你的意见改善后将会呈现何种面貌。

 

工作感想和建议书都是对具体的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既有对工作现状的评价,也有对工作

建议,或者对实施建议以后的预期。简言之,提意见重在内容,不在于形式的包装和渲染。

但是这不代表在写作上毫无技巧可言,实际上,要提好建议,让其他人认同并接受,也需要

下文字功夫,要在文字的表达上言之有物,重点突出,情真意切,有理有据等等,这些都是

工作感想和建议书在写作时所需要注意的。

 

当然,如果你平时工作较忙,时间有限,对工作感想和工作建议书这类稿子在写作上不是很

熟练,那么都可以联系我们,我们的写作老师可以为你提供专业的帮助,帮你快捷而高效的

解决会议纪要的写作问题。

 

 

 

 

商事制度改革背景下对税收征管后续管理影响及对策

摘要:在国家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的大背景下,商事制度改革已推行多年,如何更好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严管”和“简出”,是摆在各级税务机关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基层税务管理视角,从税源监管、信息管税和纳税信用管理三个层面对税务后续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商事制度改革 税务 后续管理

2013年10月,***总理亲自部署推进“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企业年检制度”等内容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拉开了全国范围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市场准入更加便捷,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繁荣发展。但从全国范围看,“准入不准营”现象依然存在,宽进严管、协同共治能力仍需强化。对税务部门而言,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营商环境,充分激发企业活力,商事制度改革无疑对税收征管后续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商事制度改革的现实意义

商事制度改革有效促进我国商业的进步与发展,促进市场活跃力的提升,给企业营造了更为宽松便利的营商环境。实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效率明显提高,管理方式全面创新、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公权力得到有效制约监督,进一步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增强了市场调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二)商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商事制度改革将商事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对分离,通过简政放权实现市场准入的“宽进”,给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带来重大影响。商事制度改革涵盖各个部门、全体经济主体,可以说范围广、内容多、事务杂。就基层税务实务操作和纳税人经常咨询的热点问题来看,对税源监管、信息管税、税种核定、发票核定、实地核查等税务后续管理有影响的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1.削平了注册资本的“高门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 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理论上可以“零首付”;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解开了新办企业的“连环锁”。通过“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最终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促进企业的快速成立。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取住所和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的登记管理方式,放宽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经营场所和住所不一致的,可以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也可以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3.推进建立了企业的“诚信门”。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二、商事制度改革对税务后续管理的影响

(一)税源管理难度加大

1.纳税人基础信息缺失。由于“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无经营场所、无经营资金、无经营人员的“三无”空壳公司的纳税人逐年增加,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难度加大。很多新增登记户无实际经营场所,也未开展经营活动,基本是空壳企业;或有些登记户办理完“三证合一”证照后并未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基本属于“无效户”;或虽有生产经营,但往往财务制度不健全,未正常核算收入和成本,不能按期申报或长期零申报。

2.日常管理效率不高。取消验资限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的限制以及取消年检验照,带来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必然会滋生一些“皮包公司”、空壳公司的设立,而且一个住所承租给几个不同经营主体的现象也很平常,税务管理人员须花费更多的时间去了解掌握经营主体的实际经营状况。纳税人注册的随意性,经营地与注册地不符、联系方式不全等现象,导致税源管理部门在管户多、任务重的情况下,难以进行调查核实,补录采集涉税信息。催报催缴联系不到人、文书无法送达、过了限期依法进行处罚产生税企争议,这些情况对税源管理人员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疲于应付。尤其对一些“非正常户”因欠税或发票虚开等行为发生后,往往一走了之,对发票管理和税款流失是一个很大隐患,后续管理人员因企业地址不明或假地址而无法查找,需要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并公告送达,造成工作量不断增加。

(二)信息管税难度加大

1.大数据治税能力有待加强。业务、技术部门协同不够,运用大数据科學整合、聚合各类涉税数据进行分析利用的水平还有待提高,揭示风险管控方向、协同改进信息平台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在信息技术服务方面,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还不能快速响应、有效解决,数据故障率仍处于较高程度,存在“有需求,无数据”“有数据,无整合”的现象。

2.部门间信息共享缺乏支撑。商事制度改革需要强大的信息公示平台予以支撑,由于各部门对信息的要求不一致,认领、反馈、上传、交换相关信息存在一定滞后性,行政许可、监管等信息有时不能及时整合、对接,容易产生监管漏洞。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受信息化程度的影响,纳税人信息难以实时传递与共享,二次采集涉税信息难度加大,深化信息管税面临新的挑战。

(三)纳税信用评价难度加大

1.评价体系调整过于频繁。评价规则和管理办法调整过于频繁,影响了纳税信用评价体系的稳定性,税务干部都不能准确全面理解,造成后续执行的走样,增加税务执法风险,削弱了执法刚性。同时纳税信用管理需要高质量的税收数据做支撑,但是基础数据的缺乏和不准确使得查询扣分明细功能无法实现,纳税人往往对为什么被扣分感到一头雾水和非常不满,导致争议增加。

2.管理人员资源配置不足。轻“前置把关”重“后续监管”的税源管理模式对纳税信用评价人员的比重、税收和法律知识、评价确认能力提出了更加专业和精细的要求。在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下,难以强化有针对性的纳税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以基层纳税信用评价确认工作为例,年均纳入纳税信用评价体系的企业户数上万户,但是真正负责确认和复核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的税务人员往往人数寥寥,给的工作任务期限也十分有限。

三、完善税务后续管理的建议

(一)深化税收辅导和管理

商事制度改革后,新办企业大多数是小微企业,要做好税收宣传辅导,就要转变“抓大放小”的想法,向小微企业主动宣传辅导、主动拉近距离、主动排忧解难,满足小微企业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涉税需求,突出宣传辅导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让小企业有更多获得感。同时也要多种手段加强风险提醒和日常监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一是将税收宣传辅导阵地前移。针对登记制度改革后,新办企业对税收政策和办税流程不了解等情况,大力推行办税服务窗口入驻政务中心,在政务中心设置宣传导税台,主动为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讲解相关政策,提供涉税咨询服务,告知其补充信息采集、办理税种认定、纳税申报、签订扣款协议、优惠办理和注销流程等相关事宜。针对实行认缴制后,企业容易产生税收风险的印花税、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等政策进行重点宣传辅导,努力在纳税服务上实现需求侧聚合、供给侧创新,提高纳税服务质效。

二是要着重提高纳税人遵从度。纳税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基础类数据经常发生变化很正常,税务机关要掌握这些经常发生的变化情况,关键是通过宣传辅导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让纳税人知道、自愿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备案或依法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在“宽进”的大背景下,税务机关首先就要通过培训、咨询、宣传、教育,促进纳税人办税能力的提高,让纳税人知道应该做什么,怎么做,不会做找谁,不去做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从而让有自觉遵从意愿的纳税人有能力遵从。其次,对一些自觉遵从意愿不强的纳税人,就要通过提醒、警告、适度处罚等手段,来促使其遵从,逐步引导到自觉遵从的行列中去。最后对少数屡教不改、屡查屡犯,没有遵从意愿的纳税人,应当采取强制手段,承担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付出成本,强迫其遵从。

(二)细化基础涉税事项管理

好的管理模式就是“复杂的事项简单化、简单的事项流程化、流程的事项制度化”。对于基础涉税事项管理就可以采用流程化管理,分步推进,细化流程,制定措施。同时统筹各条块的需求,列出清单,用好的制度来提升效率,防止工作扎堆、重复和质量低下。

一是注重采集纳税人信息。营改增后管户总量没有减少,未来还将要承担更多的与自然人密切相关的税种以及政府性基金费的征管任务,推行实名办税,可以巩固完善纳税人自主申报制度,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和外部结果推送,完善“登记、办税、服务、管理”全过程实名制。应重点关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关于股权方面的信息,线上线下采集纳税人及其代理人身份等信息,把规范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作为管理重点,把相关的明细申报档案系统建好,把相关信息的匹配做好,抓重点少数,通过事前服务引导纳税人规范履行涉税义务。

二是加强基础涉税事项管理。落实税源分类分级管理,定期清理户籍信息。强化登记信息后续审查。要加强与工商数据之间的比对,减少信息传递中的失误,通过对纳税人登记、认定、申报、缴纳、优惠证明、违法处置等行为信息的审查核实、税源调查、外部协作、委托代征等多种管理方式不断补充基础信息。科学划分税源分类,将第三方、互联网涉税数据及跨境税源信息有机整合成有效的情报信息并对特定业务类型、特定管理类型纳税人实施划型,建立并优化税源分类信息库。分类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信用等级指标进行风险分析,对风险等级低的当场办结清税手续;对于存在疑点情况的,进行风险核实。

(三)强化大数据治税能力

大数据治税重要的是抓住节点,建立有效的大数据指标,实现“一线串珠”,确保大数据取数和运用的科学准确,提升税收数据的权威性和实用性,提高税收大数据内外部使用效率、提高纳税遵从度。

一是注重数据入口管理。通过云计算技术在税务领域的深度应用,可以实现涉税信息“一次采集、共享共用”和“前台共享、后台整合”。特别要加强数据入口信息的审核和比对,提升对登记、申报、征收、认定、发票、优惠等税源管理事项的风险监控范围和能力。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及时更新纳税人基础信息,做好相关信息的整合补充和修正。对无经营场所、无经营资金、无经营人员的“三无”空壳公司、皮包公司进行动态监控和清查。持续拓展信息渠道,聚合各类涉税数据,强化互联網涉税数据对风险管理的支撑。

二是提升数据治税能力。积极探索基于大数据技术的税收风险分析机制,将静态监管转化为动态监管,用大数据为纳税人“画像”,按年为纳税人推送纳税分析报告,不断提升税务机关税源管理能力。调整大企业管理对象,推进集约化管理,发挥大企业联动效应。做实做精按户应对,依托专家团队,强化“人机结合”,针对当前较为频繁的纳税人股权结构变动和企业兼并重组、搬迁重建等事项深化重点行业和高风险事项税务管理,重点推送规模较大、风险值较高和税收集中度高的纳税人。探索自然人风险管理体系,密切关注高收入、高净值人群个人所得税风险,加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数据集成、信息交互管理水平,探索建立符合自然人特点的征管模式。

(四)硬化纳税信用评价系统

“以票控税”和“信息管税”是传统的两种税源管理手段,“营改增”后,很多税务干部认为失去“以票控税”的手段,对纳税人的控制力下降了,其实不然,虽然现在“以票控税”的实施主体是税务部门,但是通过纳税信用管理,信息交互、协同管理,税务部门继续“以票控税”没有太大的障碍,而且“信用管税”更全面,更符合税收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一是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健全省、市、县三级纳税信用评价组织,建立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常态化、稳定化机制,完善本地纳税信用评价的受理、确认和复核体系,关键是重在日常评价管理,按月进行评价扣分,月月可看、可查、可修正,年度累计评价得分,做到更及时、更精确、更有说服力。同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对内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学习,提升税务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手段识别、跟踪、确认纳税人信用等级的能力,提高纳税信用评价等级的准确性。对外加大对纳税人的宣传力度,从诚信的角度进行引导和教育,积极倡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理念,强化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注重信用的意识,从而推进整个社会的诚信度。

二是对接社会信用平台。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对纳税信用优的企业落实激励措施,提高社会知名度,在社会各项事务中形成诚信档案;对纳税信用差的企业给予违法行为曝光,实施联合惩戒。推动建立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有效降低税务执法成本和执法难度。现阶段,我国失信企业不主动破产、不主动清算、不主动注销的现象大量存在。《公司法》对公司不按规定组织清算只有禁止性规定,没有追责性条款。通过企业纳税信用和自然人纳税信用对接社会信用平台,可以做到就算企业主体退出了,只要失信行为存在,对以后的经营主体仍然有制约作用。

参考文献:

[1]王晓宏.商事制度改革难点与对策.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19.

[2]孟令兵.基于商事制度改革维度 浅论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2018.

[3]何建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及对策[J].《税务研究》 2014.

[4]丁建华,郭利敏,彭晓蕾.“ 先办后审”征管模式的优化—湖北省武汉市轿口区地税局为例[J].《税务研究》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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